重考年和 UCAS 申请完全可以同时进行,但两者遵循各自独立的时间表和规则,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去核实每个大学课程各自的政策,而不是想当然地认为存在某条通用规则。 大学是按课程各自设定对重考申请人的处理方式的,所以这确实是那种诚实的建议只能是「视情况而定,请去核实」而不是给出一个干脆的是或否的领域。下文讲的是整体大致的衔接方式,而不是一份固定的日历——具体的截止日期和规则,请以 UCAS 和相关大学本身为准。
为什么各大学、各课程的政策不尽相同
在英国,并不存在一条全国统一的规则来规定大学如何看待 A-Level 重考,这是一个真实的、结构性的事实,而不是家长们没找对答案。有些大学竞争激烈的课程,可能会非常看重第一次报考的成绩,或者专门询问重考经历;而另一些课程,以及另一些大学,则完全对出于任何原因重考的申请人开放,不做任何区分。即使是同一所大学的两个不同课程,政策也可能不一样。
正因为存在这种差异,具体课程自己的入学要求页面才是权威依据——而不是朋友的经历、论坛帖子,或是对大学在重考问题上「严格程度」的笼统猜测。如果公开发布的页面说明得不够清楚,直接联系大学招生办、具体说明你的情况并咨询,是正确的下一步,这也是招生办完全习以为常会被问到的问题。
以已取得的成绩申请,还是以预估成绩申请
大致来说,申请可以采取两种形式,适合哪一种取决于你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情况:
- 以已经取得的成绩申请。 如果你已经完成了第一次报考、已经重考完成,或者手上已经持有一些有真实成绩的资历,你的申请可以围绕这些已取得的成绩来准备,而不是依赖预估。这能消除申请过程中的一层不确定性,因为大学评估的是一个已知的结果,而不是一个预测。
- 以预估成绩申请。 如果你正处于重考年的备考阶段、还没有参加考试,你的申请通常会依赖预估成绩(predicted grade),由最适合提供这一预估的人给出——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这可能是一位导师、你原来的学校,或其他合适的来源。
这两条都是正规且被广泛使用的途径,很多重考生会根据自己申请时所处的学年阶段,分别使用其中一种。由于具体细节——如果你在独立备考,谁可以提供预估成绩、确切的提交窗口、迟到的成绩如何处理——都取决于你的具体情况和 UCAS 当前的流程,请直接向 UCAS 确认哪种方式适合你,而不要自行假设。
务必如实申报——成绩无法被隐瞒
这一点值得直说,因为它很重要:大学看到的是申请中申报和递交的内容,而颁证机构会独立出具成绩证书,不受申请人选择如何陈述的影响。 申请应当如实反映你的资历历程。如果你不确定在自己的具体情况下究竟需要申报什么、什么时候申报,这是一个完全正常、可以直接向 UCAS 或大学提出的问题——不应该靠猜测或者省略信息来「绕过去」。
重考年从放榜日到次年夏天的大致轮廓
每一年的具体日期都会略有变动,由考试局、JCQ 和 UCAS 设定,而不是由本文设定,所以请把下面的内容当作一个可供规划的大致轮廓,而不是一份可以照搬的日历——具体日期请每年向 UCAS 和相关颁证机构确认。
- 放榜日。 你拿到原本的成绩,如果打算重考,这通常是决定正式敲定、可以正式开始寻找考点的时间点。
- 决定重考并寻找考点。 正如配套文章中关于重考具体操作的说明,这往往是实际操作上最难的一步,值得在放榜日之后尽早开始,而不是等待。
- 确定考试局并报考。 通常是你最初报考的那个考试局,通过你选定的考点报名,按对方的时间安排和收费标准进行。
- 备考年本身,按照配套文章中关于自学备考重考年所介绍的、以历年真题和考试大纲为主导的方式进行——与此同时,你正在进行的任何 UCAS 申请,都按照它自己独立的截止日期推进。
- 再次参加考试,通常是在次年夏天,因为 A-Level 是线性资历,以完整的一整套考试来评核。
- 成绩公布与确认,此时任何有条件的大学录取通知,要么会根据你的新成绩转为正式确认,要么——如果结果不如预期——UCAS 针对这种情况的常规流程就会启动——同样,最好就你的具体情况直接向 UCAS 确认。
在整个过程中,UCAS 关于申请、录取通知和确认(confirmation)的截止日期都按照它自己的时间表运行,基本上独立于你个人的重考时间线——这正是为什么要直接查看当前的 UCAS 日历、而不是想当然地以为它会和你的备考年整齐对齐这一点很重要的原因。
一个具体例子:差一个等级没达到录取要求
假设一名学生以预估成绩申请,获得了某经济学课程 AAB 的有条件录取通知,结果放榜日实际成绩是 ABB,差了一个等级。这时会出现两条大致的路径,具体适用哪一条完全取决于那所大学和那个课程。第一条路径:如果大学还有名额空余,或认为差距足够小,可以自行酌情决定仍然确认录取——这种情况其实很常见,但完全由大学自行裁量,申请人无法事先指望一定会发生。第二条路径:如果录取没有被确认,学生现实的选择就变成了在同一个放榜期通过 Clearing 申请,或者用一个重考年,在下一个申请周期重新申请——如果重考已经完成,就用取得的实际成绩,如果是在重考考试之前就申请,则用新的预估成绩。
这个例子的重点不在于具体的成绩——而在于分岔口来得很快,就在放榜日当天,而选择走哪条路的决定往往要在几天之内做出。一个提前了解过该课程对「差一点点」和重考的既定政策、并且事先大致清楚 Clearing 和重新申请会涉及什么的家庭,在放榜日那天会比一个临场在压力下从零摸索的家庭更有主动权。
放榜日之前该准备好的事项
| 事项 | 为什么重要 |
|---|---|
| 具体课程对「差一点点没达标」和重考的既定政策 | 能告诉你差距不大的情况是否仍有可能被确认录取 |
| 如果重考期间重新申请,由谁提供预估成绩的方案 | Private candidate 或重考生的预估成绩不是自动提供的——需要提前安排 |
| 对当年 UCAS Clearing 和重新申请窗口期的了解 | 这些日期是固定的,不会因为重考的决定还没定下来而顺延 |
| 如果重考存在可能性,提前在放榜日之前就确定好的考点和考试局 | 重考的考点名额,往往在放榜日之后的几周内最先被占满 |
家长们常犯的错误
这个错误不在于重考这个决定本身——而在于把放榜日当作开始研究各种选项的时刻,而实际上有用的前期准备(查看某个课程对「差一点点没达标」情况的政策、提前安排好谁能提供预估成绩、了解 Clearing 的时间表)本该在几周甚至几个月前就完成。一个即使只是粗略地提前规划过的重考年,能在放榜日给家庭带来真正的选择余地。而一个没有提前规划的家庭,放榜后最初的几天,往往会花在研究基本的操作细节上,而不是做出真正的决定。
如果重考成绩公布的时间晚于正式录取(firm offer)的截止日期,会怎样?
这确实是一个棘手的时间安排问题,本文无法一概而论地给出答案,因为正式录取的截止日期、重考成绩公布日期,以及某所具体大学对迟到成绩的处理方式,在不同情况下会有不同的相互作用。A-Level 重考通常按正常的夏季考试时间表进行报考和评分,一般和大学预期收到成绩的时间是吻合的——但如果一个家庭情况比较特殊,比如重考安排在不同的考试季,就需要直接向大学确认,自己的具体时间安排是否符合该课程的截止日期要求,而不要想当然地以为标准日历一定适用。
老实说的结论
重考年和大学申请完全可以同时进行,也确实有不少学生成功地兼顾了两者。但这是一个存在真实差异的领域——因大学而异、因课程而异,具体日期也逐年变动——所以正确的做法是,把本文当作理解整个流程大致轮廓的参考,而把适用于你的具体规则和日期,交给 UCAS 和你所申请的具体大学来确认。这并不是在回避问题;对这个具体的话题来说,这才是真正正确的答案。